服務條款
使用本服務前,請先閱讀以下條款。完成付款即表示您已審閱並同意本條款全部內容。
一、服務提供者
本服務由醒來再說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62122485,地址: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308 號,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。客服與付款聯繫窗口為 LINE 官方帳號 @takeanap.tw。
二、服務內容
本公司提供「NFC 電子名片」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,內容包含:
- 線上電子名片一張:專屬網址的名片網頁,含版面設計、配色與開場動畫,以及「存到手機聯絡人」功能。
- NFC 實體卡一張:寫入名片網址,對方手機感應後即可開啟線上名片。
三、費用與服務期間
- 首年費用新臺幣 1,250 元,含線上名片一年及 NFC 實體卡一張。
- 第二年起每年續約費用新臺幣 300 元,延續線上名片一年。
- 服務期間自本公司交付線上名片之日起算一年,續約後依序延長一年。
- 以上價格均含營業稅,本公司依法開立統一發票。
- 付款方式由雙方透過 LINE 官方帳號確認。
四、交付時間
- 本公司確認款項入帳及名片內容後,當日提供線上名片網址。
- NFC 實體卡於付款後七日內交付,交付方式(寄送或面交)由雙方另行確認。
- 若因客戶延遲提供名片資料,交付時間依實際收到完整資料之日起算。
五、內容修改
- 每一服務年度可免費修改名片內容三次。一次修改指客戶於同一次需求中提出的所有修改項目。
- 超過免費次數或屬於重新設計者,費用由本公司報價,經客戶同意後進行。
- 修改內容更新到網頁後,已交付的 NFC 實體卡不需重做,感應後即顯示最新內容。
六、實體卡補發
實體卡遺失、損壞或需要增加張數時,每張補發費用為新臺幣 800 元。補發的卡片寫入相同的名片網址。
七、續約、停用與網址保留
- 服務期間屆滿前,本公司將透過 LINE 通知續約。
- 客戶未於期滿前完成續約者,本公司得停用該名片,停用期間開啟名片網址會顯示「此名片已停用」。
- 名片網址於停用後仍予保留,不會分配給其他客戶使用,以避免已發出的卡片連到他人名片。
- 停用後如欲恢復使用,請透過 LINE 官方帳號聯繫本公司。
八、退款與解除權
- 本服務的名片設計與實體卡,係依客戶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但書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 2 條第 2 款,不適用七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之規定。本公司已於客戶付款前告知此一事項。
- 本公司開始製作後,除第二款情形外,已支付之費用恕不退還。
- 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致無法交付線上名片或實體卡,客戶得解除契約,本公司將退還已收取之費用。
九、客戶提供內容的責任
- 客戶應確保提供之姓名、職稱、聯絡方式等資料正確,且照片、Logo、商標等素材已取得合法使用權利。
- 名片內容不得含有違反法令、侵害他人權利或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內容;如有上述情形,本公司得要求修改或暫停該名片。
- 因客戶提供之內容侵害第三人權利所生之爭議,由客戶自行負責。
十、服務中斷與責任
- 本服務使用第三方雲端平台提供網頁服務。遇系統維護、雲端平台故障、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,可能暫時無法開啟名片,本公司將盡力儘速恢復。
- 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,本公司對本服務所負之賠償責任,以客戶就當期服務年度已支付之費用為上限。
十一、智慧財產權
- 名片版型、程式、開場動畫等設計之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。
- 客戶提供之文字、照片、Logo 等素材,其權利仍屬客戶或原權利人;客戶同意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務之必要範圍內使用。
十二、個人資料保護
本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的方式,請參閱本公司〈隱私權政策〉。
十三、條款審閱與修改
- 本公司於客戶付款前提供本條款,客戶有合理期間審閱全部內容;客戶付款即表示已審閱並同意本條款。
- 本公司修改本條款時,將公告於本頁並更新日期;修改內容不影響修改前已成立之服務期間權益。
十四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;但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